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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湖南客户端7月4日讯(见习记者 梁原)近日,为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部署,省民政厅印发《关于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弘扬文明新风,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市州、县市区民政局、各处室局、直属单位要规范分类投放,完善垃圾分类设施,在洗手间、办公室、食堂等投放点设置可回收垃圾、厨余垃圾、其他垃圾、有害垃圾四类投放设施,将原有垃圾桶全部替换成分类垃圾桶,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标识;要加强宣传教育,营造自主分类氛围,积极组织开展“生活垃圾分类引领新文明风尚”主题活动,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、公告栏、海报、宣传手册等多种宣传方式,营造“人人做好垃圾分类 人人享受文明生活”的积极氛围;要强化基层指导,引导群众积极参与,积极指导各地城乡社区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村(居)民公约内容;要动员社会参与,激发社会组织参与活力,鼓励社工站、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、慈善资源参与垃圾分类相关工作,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、分类投放设施捐赠等类型的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。
《通知》明确,要加强组织领导,坚持高位推动,建立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,确保垃圾分类有人管、有人抓、有人查;要规范工作管理,各单位在每年1月、4月、7月、10月前向民政厅报送季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;要加强日常督促,把好垃圾分类第一关,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落实情况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、分类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等开展评估。
垃圾分类一头牵着民生,一头连着文明。省民政厅多措并举助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,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参与,让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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